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2017年台灣部分

憲法保障宗教自由。家事服務人員與看護未受台灣勞動基準法保障,不能依法每週休假一天。由於沒有勞基法的保障,許多家事勞工無法休假參加宗教禮拜儀式。當局表示,他們將家事服務人員參加宗教禮拜的權利視為勞工議題中的宗教自由議題。| OT-1815 | 2018年6月15日張貼中文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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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各國人權報告》- 台灣部分

2017年度《各國人權報告》- 台灣部分, 摘要: 台灣是由多黨選舉產生的總統與立法院治理的民主政體。2016年,民進黨蔡英文贏得總統選舉,任期四年;一般認為此次選舉自由而公平。文官當局對安全力量維持有效的控制。最重大的人權問題為官員貪腐與對外籍勞工的剝削,包括強迫勞動。當局執法禁止人權侵犯並起訴犯行官員。沒有任何免罪的通報。 | OT-1805C | 2018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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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2016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 台灣部分(第一列)

(美國國務院2016年7月1日發佈) 台灣當局完全符合消除人口販運問題的最低標準。在本報告期間,當局持續起訴包括強迫勞動和性販運在內的販運罪行;針對人口販運的指標訓練執法人員和其他官員;讓直接聘僱的系統更為普及;針對外籍漁工在台灣漁船上遭到販運的案例,頒布跨部會的處理程序;以及提升公眾對於人口販運犯罪的認識。然而當局並未就發生在台灣漁船上的人口販運情節進行逮捕或定罪。對於很多可能涉及人口販運的案子,檢察官和法官依然未將其視為嚴重的犯罪,最後的判刑也過輕。| OT-1610C | 2016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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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2015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 台灣部分(第一列)

(美國國務院2015年7月28日發佈) 根據《人口販運受害者保護法》,人口販運問題報告負責檢視世界各地對於終止現代奴隸所付出的努力。請點選閱讀美國國務院2015人口販運問題報告有關台灣的部分。| OT-1516C | 2015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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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2012年台灣部分

憲法及其他法律與政策皆保障宗教自由。台灣當局在實際做法上一般尊重宗教自由。當局對於宗教自由的尊重,在本報告年度並未有重大的改變。沒有因為加入宗教團體、信仰宗教、或參與宗教活動而出現社會侵害或歧視的報告。 | OT-1304C | 2013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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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各國人權報告》- 台灣部分

臺灣由多黨選舉產生的總統和立法院治理。國際觀察家認為2008年三月由國民黨馬英九當選的總統選舉自由而公平。馬英九於2012年當選連任,任期同樣為四年,一般認為此次選舉同樣自由且公平。安全力量聽命於文官政府。| OT-1302C | 2013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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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2011年台灣部分

憲法及其他法律與政策皆保障宗教自由。台灣當局在實際做法上一般尊重宗教自由。在保障自由信仰宗教的權利方面,當局並未顯示朝改善或惡化方向發展的傾向。沒有因為加入宗教團體、信仰宗教、或參與宗教活動,而出現社會濫用或歧視的報告。 | OT-1206C | 2012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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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2010年台灣部分

OT-1028C | Date: 11/18/2010 憲法規定保障宗教自由,其他法律與政策也有利於一般自由的信仰宗教。台灣當局在實際做法上一般尊重宗教自由。在本報告期間內,台灣當局尊重宗教自由的狀況沒有改變。沒有因為加入宗教團體、信仰宗教或參與宗教活動,而出現社會濫用或歧視的報告,著名的社會領袖也採取正面步驟促進宗教自由。 | OT-1028C | 201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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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各國人權報告》- 台灣部分

臺灣2千3百萬人口﹐由多黨選舉產生的總統和立法院治理。一月份的立法委員選舉和3月22日的總統選舉自由而公平。國民黨的馬英九當選總統,代表這個國家第二次和平、民主的政權轉移。文官當局總體上對安全力量保持有效的控制。台灣整體而言尊重人民的人權﹔但據報告依然有以下的問題存在﹕官員貪腐﹑對婦女施暴和歧視﹑販運人口﹑及虐待外籍勞工。| OT-0904C | Date: 2/2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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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2008年台灣部分

憲法規定保障宗教自由,其他法律與政策也有利於一般自由的信仰宗教。台灣當局在實際做法上一般尊重宗教自由。在本報告期間內,台灣當局尊重宗教自由的狀況沒有改變。沒有因為加入宗教團體、信仰宗教或參與宗教活動,而出現社會濫用或歧視的報告,著名的社會領袖也採取正面步驟促進宗教自由。 | OT-0813C | 200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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