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是唯一受理台灣地區的美國移民簽證申請的機構。
一般來說,外國公民申請移民簽證,通常是由美國公民、美國合法永久居民或者未來的美國雇主提出,並且在移民申請核准後、方能開始辦理移民簽證。 美國提案人必須先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USCIS)為外國公民提出移民申請。 您可以閱覽 美國國務院的簽證類別 (英文)網頁,以瞭解各種美國移民簽證種類(包括美國抽簽移民計劃)。
當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准您的申請以及您已完成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VC) 的前置作業; 或者您已被選中為抽籤移民的申請人,和完成肯塔基領事中心(KCC) 的前置作業, 當你完成了上述的步驟後,請詳閱美國國家簽證中心 (NVC)或肯塔基領事中心(KCC),以及這個網站提供的資訊,以取得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