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宗教自由報告: 2016年台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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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憲法保障宗教自由。家事服務人員和看護並未受到台灣勞動基準法的保障,因此依法他們無法享有每週一天的休假。由於未能享有這項權利,許多家事勞工無法參加宗教禮拜儀式。二月,一些非政府組織代表反應出於兩岸局勢的考量,多位流亡的西藏佛教和維吾爾穆斯林代表無法取得簽證,來台參加在桃園舉行的國際宗教自由論壇。當局則表示在處理簽證申請時不會加入政治考量。

新竹一所私立高中的學生在十二月組織了一次納粹主題的扮裝遊行。總統府和教育部皆譴責該活動並發起調查;該校校長辭職並為事件道歉。

美國在台協會(AIT)為提倡宗教自由與包容,定期與台灣當局、宗教領袖、與宗教社會服務團體代表會面。美國在台協會官員就宗教自由議題與台灣官員及立法委員進行商討,包括影響家事服務人員參加宗教禮拜的勞工權利議題。台灣當局依舊認為這是勞工議題,而非宗教自由議題。

第一節 宗教人口概況

美國政府估計台灣總人口約為2,340萬人(根據2016年7月的估計)。台灣內政部宗教輔導科在2005年進行的全面調查顯示,台灣人口中有35%自認是佛教徒,33%自認是道教徒。雖然自此之後內政部未再對宗教信仰的人口進行追蹤,但內政部表示此一統計數據大致上沒有改變。雖然絕大多數有宗教信仰的人自認為是佛教徒或道教徒,但是也有很多人自認為既是佛教徒,也是道教徒,還有許多人把其他宗教信仰的習俗也納入自己的宗教信仰中。

很多人除信仰有組織的宗教外,還信奉傳統中國民俗宗教,包括某些面向的薩滿教、祖先崇奉、及動物崇拜等。研究人員與學者估計,有高達80%的人口信奉某種形式的傳統民俗宗教,這類民俗宗教可能與個人信奉佛、道、儒教、或其他傳統中國宗教同時並存。信仰佛、道、和其他傳統中國宗教的信徒與修練法輪功的信徒之間,可能也有重疊情況。法輪功自稱為一種精神紀律,據台灣法輪大法學會指出,台灣法輪大法在全台灣有超過一千個分支,會員人數超過一百萬人,而且仍持續增加中。

信徒不到人口5%的宗教包括﹕一貫道、天帝教、天德教、理教、軒轅教(黃帝教)、天理教、宇宙彌勒皇教、亥子道、中華聖教、大易教、先天救教、黃中教、羅馬天主教、伊斯蘭教、山達基教會、巴哈伊教、耶和華見證人會、真光教團、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教會(摩門教)、統一教、長老會、真耶穌會、浸信會、路德會、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及聖公會等。根據勞動部的統計以及與宗教領袖的對話顯示,台灣551,000人的原住民人口中,大部份是新教徒或羅馬天主教徒。台灣的猶太教徒大約有300人,主要是外國僑民。台灣606,000名的外籍勞工主要來自東南亞,和台灣大多數人口的宗教信仰不同。外籍勞工之中印尼籍勞工佔大宗,人口約有239,000人,主要為穆斯林。來自菲律賓的外籍勞工人數約有134,000人,主要信奉羅馬天主教。

第二節 政府對宗教自由的尊重
法律架構

憲法保障行使宗教自由的權利,所有宗教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宗教自由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宗教團體可自願向內政部登記。宗教業務財團法人之設立,以捐助不動產申請設立者,其設立財產總額最低數額,至少需於台灣直轄市或縣(市)七個行政區域以上各具有不動產一筆,且不動產價值達新台幣兩千五百萬元以上,另需有基金新台幣五百萬元以上;以捐助基金方式設立者,基金最低標準為新台幣三千萬元。已登記的宗教團體享有免稅待遇,但必須提交年度財務運作報告。選擇不登記的宗教團體無法享有免稅待遇。

有代表20多種信仰的宗教團體向內政部宗教輔導科登記。宗教團體可經由其地方分會進行登記。個別宗教活動場所雖然可以向地方當局登記並獲得當地福利,但是很多場所選擇不登記,而以宗教領袖的個人財產來運作。法輪功登記的名義為體育運動團體,而非宗教團體。

宗教組織可以辦私校,但是經教育部核准設立的公私立小學、中學、或高中不得進行強制宗教教學。教育部核准設立的高中可開設宗教研究選修課程,條件是這類課程不偏袒特定宗教信仰。

由於台灣處境特殊,無法加入《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已在2009年依此公約頒布施行法,自願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政府實務

對於台灣法律並未保障家事勞工和看護每週一天的休假,使他們無法經常參加宗教禮拜儀式,宗教領袖持續表達關切。這個問題在台灣231,000名主要來自印尼和菲律賓的外籍勞工和家事勞工身上特別顯著,他們之中有很多穆斯林和天主教徒希望或認為他們必須在一個星期中的特定日子參加宗教禮拜。

在勞工自認其權益因宗教因素受到侵害時,可向內政部和地方當局申訴。內政部表示本年度並未收到任何勞工提出的宗教歧視申訴。

二月,在桃園主辦宗教自由論壇的社運人士和非政府組織聲稱當局要求西藏流亡政府領袖洛桑‧桑蓋和維吾爾穆斯林領袖熱比婭‧卡德爾不要申請簽證來台參加論壇,因為兩人的出席可能會影響台灣與中國的關係。根據新聞報導,另一位維吾爾族領袖多里坤‧艾沙向論壇主辦單位表示:「當我得知我不能參加論壇可能是因為中國施壓時,我覺得相當痛心。」台灣當局則表示在處理簽證申請時不會有政治考量,而且僅有卡德爾向台灣辦事處申請簽證。當局表示如果簽證申請人是中國公民,依法台灣方面的贊助單位/人必須先申請許可,海外辦事處方可核發簽證。台灣當局指出論壇主辦單位並未替卡德爾申請許可。

觀光主管當局在穆斯林齋戒月當月和開始前針對穆斯林遊客推出免簽證待遇,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和旅館設置祈禱室,並推廣更多清真認證餐廳,以歡迎穆斯林遊客。

第三節 宗教自由的社會層面現況

新竹一所私立高中的學生在十二月的扮裝遊行中穿上納粹制服,舉納粹黨旗幟,行納粹禮。教師據稱曾對納粹主題表示反對,但最終仍尊重學生的決定。該校校長程曉銘辭職並對此事件致歉。程曉銘表示參與籌畫該遊行的校方行政人員都應負責,並教育學生納粹的歷史、受害者、和標誌,包括放映有關大屠殺的電影。總統府表示該遊行「對猶太人極其不敬」;教育部要求發起調查,並考慮扣減對該校的補助款。

法輪功學員在台灣多個廣受中國觀光客歡迎的地點自由抗議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然而在十月,一名法輪功學員通報在公共場所設立資訊攤位的法輪功抗議人士和宣傳人員持續受到接受中國資助的團體騷擾。法輪功學員表示這些團體的成員跟蹤他們到其住所或上班地點,威脅他們若再繼續公開宣揚法輪功,將會遭到開除。法輪功成員表示警方接獲報案後拒絕展開調查。

第四節 美國政府政策

美國在台協會職員與立法委員、內政部民政司宗教輔導科、和勞動部就勞工權利議題進行諮商,包括影響家事服務人員參加宗教禮拜的休假議題。

美國在台協會官員與多位不同宗教的領袖會面,聽取他們對於台灣宗教自由現況的觀察。

美國在台協會官員鼓勵非政府組織、宗教領袖、以及宗教社會服務團體繼續提倡宗教自由和不同宗教之間的相互包容,並且關注媒體是否出現任何有關宗教歧視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