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A Advertisement No: TPE200-22-BPA-0003
美國在台協會欲尋求合格客車租賃公司提供租賃車輛及專業駕駛服務,請有意且符合下列資格的廠商煩於2021年11月24日前於上班時間早上9點至下午4點間以電子郵件聯繫美國在臺協會採購部 Taipei_Procurement@state.gov取得更多相關資訊。
- 有確立之營業地點/地址及電話
- 能提供過去相關經驗資料
- 有至少五年相關產業之經驗
- 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及財力以提供服務
- 具合法相關證照
- 達到並符合台灣保險相關規定
- 無犯罪 (刑事) 記錄
- 無參加任何違反美國在台協會利益之特殊政治或經濟活動
- 可配合30天內月結的轉帳付款方式
- 可開立免除5%營業稅(零稅率)的公司發票
- 與中華民國外交部有接送服務的合作經驗
- 提供車款(或相同等級): 賓士S350, BMW 7 系列、福斯 T5 and Crafter、豐田Coaster,出廠年份2012或更新
- 駕駛人已通過背景調查和身體檢查,無犯罪紀錄及有安全駕駛記錄。租賃公司必須能夠在被要求時為駕駛人提供台灣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