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美國永久居留身份

如果您想要放棄美國永久居民身分和永久居留證(俗稱”綠卡”),請下載和列印表單並按照本說明辦理。這項服務不收取任何費用。

表格

您必需完成及填妥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 (PDF, 345.18KB)。

為了確保您的申請不會被拒絕,請仔細閱讀 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說明(PDF, 260.93KB) ,並遵照說明辦理。

您需要以英文完成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並請務必提供您的永久居留證號碼(”AXXX XXX XXX”)。如果您以前曾使用美國公民和移民局電子移民系統,請提供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帳戶號碼(如有)。

以郵寄方式投遞〝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 (建議選項)

由於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並無駐台服務處。如您欲以郵寄方式放棄你的永久居民身分及I-551 永久居民卡 (“綠卡”),您必須以郵件或快遞方式將I-407表格直接寄至:

USCIS Eastern Forms Center
Attn: I-407 unit
124 Leroy Road
PO Box 567
Williston, VT  05495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會拒絕並退回任何未具正確簽名的I-407,或未簽字的放棄綠卡聲明。美國在台協無法協助郵遞投件的I-407,若要取得相關諮詢,請洽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

親自提交〝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

如您欲放棄你的永久居民身分及I-551 永久居民卡 (“綠卡”),您亦可選擇在申請入境美國時親自向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官員提交I-407表格。

Eastern Forms Center的處理時間
在去除郵寄時間後,Eastern Forms Center的處理時間,從接收到完成,可能需要長達60天。

下一步

〝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完成後您將會回復到原先的「非移民」身份。如果您需要到美國旅行,你可以申請非移民簽證或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提出申請以取得以美國免簽證計畫入境之授權許可。有關美國免簽證計畫和旅行授權電子系統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美國國務院免簽證計劃網頁.

完成後您將會收到一份〝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影印本,日後每當申請美簽或是訪美時,請將完成手續的〝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影印本附在護照上以便查核。

當您重新申請美國移民或非移民簽證時,您的申請案並不會因您的曾經放棄美國永久居民身分和永久居留證而有所影響。但我們必須提醒您,新的美國移民簽證申請必須經由一般程序重新開始。

如欲取得進一步有關綠卡身份的資訊,請參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網頁。

未成年子女辦理〝美國永久居民身分放棄聲明書〞時需要取得父母同意

如果為 14 歲或14 歲以下的美國永久居民要放棄綠卡時,必須由其父母、有監護權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和在 I-407 表格上簽字。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有監護權的父母必須提交證據,以證明與未成年人間的親子關係。
  • 法定監護人必須提出對未成年人具有監護權的證據。

(張貼日期:2019/07/25,移民簽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