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

申請海外領事出生證明

 

恭喜您喜獲麟兒!  您的新生兒需要一本美國護照,海外領事出生證明(類似出生證明),接下來我們會告訴您如何申請。

 

父親、母親及新生兒都必須出席。

您應該在小孩出生後儘早來申請,以免將來小孩因未持有美國旅遊文件遇到困難或延誤行程。如果您住在台灣南部, 請到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申請。美國規定在小孩滿十八歲前要完成海外領事出生證明的申請手續。

申請需要多久的時間?

若申請核准,我們會在大約三至四週內以快遞的方式將小孩的海外領事出生證明及美國護照一起寄給您。

[台北辦事處] 若海外領事出生證明的申請無法立即核准,領事官會告訴您需補交的證明文件。您可於週四下午14:00 ~15:00回來補件,不須預約,小孩也不須再來。

[高雄辦事處] 若海外領事出生證明的申請無法立即核准,領事官會告訴您需補交的證明文件。 請將需補交的證明文件連同補件單一同郵寄至高雄辦事處。如計畫親自補件,請線上預約公證或其他服務 本處所有服務皆需事先預約

您必須為每一個孩子做預約登記 (兩個孩子需兩個預約)。

台北辦事處 – 請點選此處上網預約服務時間


高雄辦事處 – 請點選此處上網預約服務時間

請注意:礙於等候區空間有限,申請人僅能於預約時間十分鐘前進入AIT辦公區。

請於預約時間十分鐘前抵達,以便完成安全檢查。遲到超過十分鐘或錯過預約日期將無法受理,請重新預約再來。

海外領事出生證明費用為美金$100元。

護照申請費:請點選連結查詢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 費用可以以美金現金, 等值新台幣或用信用卡付費。
美國在台協會高雄分處, 所有費用需以新台幣現金或信用卡付費。

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以及高雄分處費用可以美金、等值新台幣或信用卡付費。我們接受的信用卡有: 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Diners Club和 Discover卡。

建議您準備足夠的現金,以因應當日刷卡系統無法正常運作。

我們不接受個人或旅遊支票。

您的小孩一出生即為台灣公民,並須遵行台灣法規。小孩出生後必須向台灣戶政機關申報戶口,第一次離台時必須使用台灣護照離境。如果小孩再回台灣時,使用的是美國護照且希望在台長住,則需申請台灣居留簽證和外僑居留證。長期居住在台灣的男孩長大後須遵行台灣兵役法 。

請持小孩的美國護照至移民署申請居留證(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ARC)後方可離台。

如果您的小孩在海外出生,那就必須在出生地申請海外領事出生證明,不能在美國申請。

所以如果您的小孩在台灣出生,必須在台灣提出申請。您若是到美國其它海外的使館或領事館遞件,對方的美國公民服務科會把您的申請文件寄回台灣給我們審核,這樣會延長申辦時間。建議您利用停留在台灣的時間到AIT完成申請手續。

海外領事出生證明只能由國務院補發或修改;AIT並不保留您的申請紀錄。

如果您需要小孩海外領事出生證明的補發或修改,您必須向位於華盛頓特區的國務院申請,申請費用為美金50元。美國在台協會無法提供這方面的協助。

有關更多補發或修改海外領事出生證明的資料,請點選此處